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65

565.至于尘世之爱

565.至于尘世之爱,它反对天堂之爱的强烈程度不如自我之爱,因为它里面没有隐藏那么多的邪恶。尘世之爱在于想千方百计地将他人的财富转到自己那里,把心思放在财富上,允许世界吸引他,将他引离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进而引离天堂和神性。这爱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有人爱财是为了获得升迁,而这仅仅因为他们喜欢升迁。有人是为了财富而喜欢升迁和高位。有人爱财是为了财富所提供的种种世间快乐。有人爱财纯粹是为了财富本身,这就是贪婪,诸如此类。求财的目的被称为财富的功用;目的或功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取决于所关注的目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作为手段而服务于它。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属天的奥秘 #6831

6831.“耶和华的

6831.“耶和华的使者向他显现”表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耶和华的使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使者”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参看6280节)。神性人身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当耶和华经过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如同一位天使。因为整个天使天堂类似一个完整的人,被称作大人;前面众多章节末尾论述过这大人。因此,当神性本身经过天使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在同祂说话的人眼前如同一位天使。这就是主降临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主的人身变成神性时也是耶和华的神性人身,因为主就是神性人身里面的耶和华自己。主的神性人身被称为一位“使者或天使”,这一点可见于前文(6280节);这一点也可从新约中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祂是“父差来的”,“差”表示发出;在希伯来语,“差”这个词用来表示一位使者或天使。主在相关经文中说祂是被“差来的”(参看马太福音10:40; 15:24;马可福音9:37;路加福音4:43; 9:48; 10:16;约翰福音3:17, 34; 4: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 10:36; 11:41, 42; 12:44, 45, 49; 13:20; 14:24; 16:5, 7; 17:3, 8, 18, 21, 2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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